2、《关于2025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办理具体事宜的议案》 3、《关于修订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现场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现场会议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和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就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规则明确如下: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做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于会议开始前入场;中途入场者,应经过会议工作人员的许可。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另外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不允许录音录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3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另外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在会议表决程序结束后进场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其投票表决无效。在进入表决程序前退场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如有委托的,按照有关委托代理的规定办理。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结束后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提交的表决票将视为无效。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十、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一、本次会议由北京观韬中茂(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四、参会人员: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五、会议内容:
(2)《关于2025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办理具体事宜的议案》 (3)《关于修订的议案》
鉴于晋顺芯工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晋顺芯”)为本公司参股企业,本公司CEO和副总经理曾担任该公司董事和监事;嘉善力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通科技”)为本公司参股企业,本公司董事、财务负责人担任该公司董事;嘉兴台展模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展模具”)的参股股东永裕国际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投资企业,本公司CEO担任该公司董事;浙江晋椿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晋椿精密”)的控制股权的人晋诠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为本公司董事长参股企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关联董事蔡永龙先生、蔡林玉华女士、蔡晋彰先生、王伟先生在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时,均回避了表决。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晋顺芯成立于2012年1月17日,是本公司参股企业,注册资本44451.872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洪综禧,住所: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惠民街道松海路88号,营业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五金产品研制;汽车零部件研发;摩托车及零部件研发;软件开发;通用零部件制造;紧固件制造;紧固件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轨道交通专用设备、关键系统及部件销售;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金属工具销售;金属制作的产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汽车零配件批发;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普通机械设施安装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装卸搬运;国内贸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电气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通用设备修理;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定种类设备);特定种类设备出租;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建筑材料销售;金属结构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电线、电缆经营;通讯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销售代理;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销售;化工产品营销售卖(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办公用品销售;汽车新车销售;家用电器销售;电工仪器仪表销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润滑油销售;农副产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化妆品零售;特定种类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消防器材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针纺织品销售;日用玻璃制品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照明器具销售;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会议及展览服务;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包装服务;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家用电器安装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各类工程建设活动;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食品销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成品油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进出口代理;电气安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该公司总资产97,816.31万元,净资产62,371.27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49,461.24万元、净利润99.42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截至2024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93,013.10万元,净资产62,891.29万元;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80,928.49万元、净利润532.7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目前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有足够的履约能力。
力通科技成立于 2005 年 10 月 31 日,是本公司参股企业,注册资本5,13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祁力臧,住所:浙江省罗星街道归谷五路 60号,营业范围:计算机软硬件、物联网、互联网、智慧城市系统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承接计算机信息系统工程、通讯网络系统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机电设施安装工程;工控自动化系统的设计、生产、销售;数据处理与存储服务;公共自行车系统配套软硬件开发、销售、运营、管理;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电子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32,286.01万元,净资产12,937.98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0,052.99万元、净利润453.18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截至 2024年 9月 30日,该公司总资产 30,306.21万元,净资产13,044.78万元;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5,574.90万元、净利润91.8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目前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有足够的履约能力。
台展模具成立于2005年4月8日,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投资企业永裕国际有限公司的参股企业,注册资本:310万美元,法定代表人:陈吉胜,住所:浙江省嘉善县惠民街道晋吉路8号,营业范围:制造销售模具标准件,对外金属制作的产品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6,115.01元,净资产5,925.05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2,745.71万元、净利润-179.53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4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5,959.16万元,净资产5,772.33万元;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244.66万元、净利润-152.7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晋椿精密成立于2003年4月30日,其控制股权的人晋诠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为本公司董事长参股企业,注册资本:15,8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丁建中,住所:浙江省惠民街道成功路8号,营业范围:生产销售钢管、磨光钢棒、五金配件及金属钉;货运:普通货运。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63,073万元,净资产48,956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46,392万元、净利润2,535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截至2024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67,617万元,净资产53,779万元;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 40,318万元、净利润2,51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目前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有足够的履约能力。
2、具体内容为:采购紧固件、五金件等、接受仓储及运输服务、接受劳务及其他服务2,800万元(含税);销售盘元、紧固件、五金件及其他65,500万元(含税)。
3、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遵循了公正、公允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以进货价格为基础,加合理的成本费用和合理利润确定交易价格; (二)与力通科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3、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遵循了公正、公允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以进货价格为基础,加合理的成本费用和合理利润确定交易价格; 4、付款方式:月结60天。
3、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遵循了公正、公允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以进货价格为基础,加合理的成本费用和合理利润确定交易价格; 4、付款方式:月结60天。
2、具体内容为:采购配件、材料及接受劳务100万元(含税);销售配件、材料及劳务50万元(含税)
3、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遵循了公正、公允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以进货价格为基础,加合理的成本费用和合理利润确定交易价格; 4、付款方式:月结60天。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选择的相关关联方,一种原因是基于对关联方的生产经营、管理情况及资信情况较为清楚,历史合作良好;另一方面受地域影响,关联方公司距公司住所较近,可节约采购和销售的运输成本,严控产品质量,有效地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因此,本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交易是双方以效益最大化、经营效率最优化为基础所做的市场化选择,其目的是实现资源共享,充足表现了专业协作、优势互补的合作原则。本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按照公开、公允、公正的原则进行交易,不损害交易双方的利益,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情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企业的独立性,公司主体业务也没有因此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之二:
为保证 2025年度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进行,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向各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融资授信额度,作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大多数都用在流动资金借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开立各项业务保函等,本次申请授信额度有效期为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的需求来合理确定。
为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分别与各相关银行签署融资有关合同、协议,并授权财务部门依据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分批次向有关银行办理有关贷款融资等手续。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真实的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详细的细节内容如下:
第一百二十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1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总经理 5名,由董事会聘任 或解聘。 公司CEO、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和技术负责人为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
第一百二十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1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总经理 4名,由董事会聘 任或解聘。 公司CEO、副总经理、财务负责 人、董事会秘书和技术负责人为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