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法律法规,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宁波市户籍或生源(宁波生源是指高考时户籍所在地在宁波)的2024年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和宁波市户籍、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已毕业取得学历证书的社会人员。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国内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时仍未毕业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有学位要求的岗位,学位须与报考专业相对应。
2022年、2023年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同期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能够轻松的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2024年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但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的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2、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可以用原已取得的学历或研究生学历报考,户籍不限;拥有相对应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方面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户籍不限。
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现仍在普通高校就读的学生(含在读专升本、在读研究生)不能报考;在编事业人员报考须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与招聘单位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第二十七条所列回避情形岗位的人员不能报考;在相应人事考试中因违纪违规,按有关法律法规不能报考的人员,不能报考。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1月13日及以后出生);对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相应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方面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1983年11月13日及以后出生)。
3、报考人员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和专业,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和专业要求;以第二专业报名的,其第二专业须取得教育部(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
报考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点击这里可以进入“2024年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人员”,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隐私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进行报名,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单位一个岗位,填报过程中请认真填写报考信息。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此期间,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提供个人隐私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初审期间系统不对考生开放。
已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选择进入“2024年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人员”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注:完成缴费才算报名成功)。
报考同一岗位的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指标3倍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同一岗位招聘指标为数个的,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招聘指标为1个的予以取消)。招聘计划取消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在余姚市人民政府网(,站群导航-市人社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予以公布。
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选择进入“2024年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人员”,登录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笔试时间初定为12月14日,具体时间、地点和考试需要注意的几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将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具体划定办法:所有实际参加笔试并取得有效分数人员的平均分,若60分及以上按60分划定,若不足60分则按平均分划定。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指标以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比例内最后一名分数并列者全部入围,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
笔试成绩和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在余姚市人民政府网(,站群导航-市人社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上公布。
入围面试对象须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实施。资格复审仅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内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逾期一概不予受理。
入围面试对象须提供的证件材料为: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对宁波市生源尚未办理入户手续的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有户口迁出记录的原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示的高校入学前的户口所在地证明。在编事业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并签字盖章的书面证明材料。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资格复审开始前48小时以内,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资格复审开始后,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来进行,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回答问题准确度和气质仪表等,面试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因放弃面试而空缺的面试名额,不予递补。
考试成绩合成:考试成绩由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5:5的比例合成,即: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面试和考试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余姚市人民政府网(,站群导航-市人社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上公布。
面试合格者入围体检,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排列在先,如笔试成绩仍并列,则增加客观题测试,测试后得分高者排列在先)按招聘岗位指标1:1的比例组织体检。
体检、考察工作由市人社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实施。体检工作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予以递补。体检合格者入围考察。
考察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相关规定执行,考察期一般不超过60天,自考察对象名单公示之日起计算。考察结论分为“合格”或“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予以递补。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或浙江省对体检、考察出台新规定的,原则上按新规定执行。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余姚市人民政府网(,站群导航-市人社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按权限批准(已参加工作的拟聘用对象,须按有关法律法规办理好与原单位终止人事关系的相关手续)后办理报到聘用手续;有异议的,经核实如不具备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在30天内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不是聘用。
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仍将复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经公示的拟聘用人员无故放弃或逾期不报到被取消聘用资格的,将录入宁波市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档案。经公示的拟聘用人员因种种原因不能办理报到聘用手续的,不再递补。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等级等均包括以上层次。招聘岗位中所涉及的具体专业类别,参照教育部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2022年全国研究生招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对于未列入参考目录的专业,参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境)外留学人员如所学专业相近的以主干课程为准。
(四)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注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
(五)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对恶意注册报名,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以及其他考试违纪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六)按照《关于建立“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进人的通知》(甬人社发〔2015〕177号)规定,对有与领导干部(含事业单位负责人)系丈夫妻子的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参加领导干部任职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或本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干部(含事业单位负责人)应该逐级落实事前报备制度。
(七)我市人力社保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事业单位招聘事业人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我市人力社保部门无关。
本次招聘有关信息均将在余姚市人民政府网(,站群导航-市人社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发布,请随时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