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上半年公司完成发行A股股票吸收合并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公司合并范围变化,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上年同期比较报表进行了重述。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公开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纯利润是:292,316,477.28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纯利润是: 895,180,612.23 元。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交易简要内容:中航机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机载”、“上市公司”或“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16,000万元对控股子公司华燕仪表进行增资,华燕仪表另一股东中航电测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电测”)拟使用自有资金4,000万元与公司同比例增资(以下简称“本次增资”),每1元注册资本的增资价格为人民币1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对华燕仪表的持股比例保持不变,仍为华燕仪表的控股股东。
● 本次增资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增资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七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截至本次增资为止,过去12个月内发生的需累计计算的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标准,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因此本次增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增资待交易相关方共同签署《增资协议》,并在《增资协议》生效后方可实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023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七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如下:为推动中航机载子公司更好地完成“十四五”科研生产任务,增强子公司经营效益和发展后劲,根据华燕仪表资产负债率及带息负债总金额情况,中航机载拟以现金16,000万元对华燕仪表进行增资、中航电测拟以现金4,000万元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华燕仪表注册资本增加至70,000万元(以工商登记为准)。
经营范围:各类飞行器配套的机载航空电子系统、飞行控制管理系统、机电系统及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服务及投资与管理;各类发动机配套的电子设备、机电设施及传感器的研发、生产、销售、服务及投资与管理;航天、船舶、电子信息相关的电子科技类产品、机电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汽车部件及系统、工业自动化与控制设备、智能系统及设备、机械制造设备的研制、生产、销售和服务;电子设备及系统、机电设施及系统、制冷系统的研制、生产、销售;软件信息化产品研制、生产及服务;信息系统及产品、软件产品、安全与服务系统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等。(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可以从事国家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应变计、传感器、电子衡器、精密电阻及其他电子元器件、交通运输检测设备、测量与自动控制设备、仪器仪表及软件系统、电磁阀及精密微流体控制元器件、人造宝石及其制品、航空仪器仪表及测试设备、五金交化产品、金属材料及制品的制造、销售与技术服务;与上述业务相关的技术开发、信息咨询和工程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或禁止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航电测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资产总额365,338.63万元,负债总金额131,215.56万元,净资产234,123.06万元,营业收入190,500.09万元,净利润19,639.73万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资产总额399,748.96万元,负债总金额157,275.43万元,净资产242,473.53万元,营业收入87,286.04万元,净利润10,077.54万元。
中航电测与本公司同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除共同投资华燕仪表和正常的业务往来外,中航电测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资产、非经营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导航、测绘、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制造;导航、测绘、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销售;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微特电机及组件制造;微特电机及组件销售;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电子元器件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仪器仪表修理;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销售;纺织专用设备制造;纺织专用测试仪器制造;制冷、空调设备制造;制冷、空调设备销售;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电工器材制造;智能控制管理系统集成;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仓储设备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民用航空器维修;检验测试服务;民用航空器零部件设计和生产;民用航空器(发动机、螺旋桨)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2年12月31日,华燕仪表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资产总额197,851.43万元,负债总金额106,580.53万元,净资产91,270.89万元;2022年营业收入86,310.50万元,净利润6,520.25万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资产总额207,057.28万元,负债总金额111,680.45万元,净资产95,376.82万元;2023年上半年营业收入51,615.10万元,净利润3,779.22万元。
本次增资系华燕仪表原股东同比例增资,经股东双方协商一致,本次增资价格为1元/注册资本。
本次交易经股东双方遵循客观公正、平等自愿、价格公允的原则,结合华燕仪表经营状况协商一致定价。本次交易已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各方根据自愿、平等原则签署协议,定价公平合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行为。
中航机载、中航电测及华燕仪表拟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增资协议》。拟签署的《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中航机载拟向标的公司新增投资人民币合计16,000万元,均为货币方式出资。
中航电测拟向标的公司新增投资人民币合计4,000万元,均为货币方式出资。
增资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增资款支付至标的公司账户。
1、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任何一方如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之义务或承诺或所作出的陈述或保证失实或严重有误,则该方应被视作违反本协议。
2、违约方应依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守约方因其违约行为而遭受的所有损失(包括为避免损失而支出的合理费用)。
3、如因受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限制,或因内部审批未能通过,或因有权部门未能批准/核准等原因,导致本次增资方案全部或部分不能实施,不视为任何一方违约。
(1)中航机载和中航电测及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就本次增资履行完毕内部决策程序;
中航机载、中航电测及华燕仪表将尽快签署《增资协议》,《增资协议》签署后中航机载将及时履行信息公开披露义务。
本次增资有利于华燕仪表完成“十四五”军品订货任务,抓住军用航空、民用航空、航空技术在先进制造业的应用等方面的机遇,增强经营能力和发展后劲。
本次增资的资金投向合理,资产金额来源可靠,整体风险较低。项目投资全部用于补充企业流动资金,用于主业的发展运营;项目资金全部来源为中航机载和中航电测自有资金;增资后风险较小。
本次增资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显著。本次增资有利于降低华燕仪表的资产负债率和财务费用;有利于企业“十四五”经营目标的实现;促进我国航空武器装备产业的加快速度进行发展,增加航空科学技术创新的动力;有利于吸引和培养更多高科技人才。
(一)本次对华燕仪表进行增资,将弥补其流动资金不足,降低其资产负债率(见下表),提高偿还债务的能力、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增强华燕仪表发展后劲与经营效益。
(二)本次增资符合公司长期发展的策略规划,对公司目前财务情况无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同比例增资完成后,中航机载、中航电测对华燕仪表的持股比例不变,华燕仪表仍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1、本次增资已经中航机载第七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七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2、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增资发表事前认可意见:本次公司与关联方对华燕仪表进行同比例增资,不影响公司对华燕仪表的持股比例,符合公司的战略布局和发展规划,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拟签署的附生效条件的《增资协议》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可能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3、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次增资发表独立意见:本次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华燕仪表进行增资,有利于华燕仪表更好地完成“十四五”科研生产任务,增强华燕仪表经营效益和发展后劲,符合公司的战略布局和发展规划,对公司目前财务情况无不良影响。本次公司与关联方对华燕仪表进行同比例增资,不影响公司对华燕仪表的持股比例,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依法进行了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综上,我们同意《关于审议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4、截至本次增资为止,过去12个月内发生的需累计计算的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标准,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法律法规,本次增资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增资待交易相关方共同签署《增资协议》且《增资协议》生效后方可实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重视后续进展,在签署《增资协议》后及时履行信息公开披露义务,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航机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七次会议(临时)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3年10月20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各位董事及高管人员,会议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表决的截止时间为 2023年10月24日12时。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1人,实际表决的董事11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航机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记名表决的方式,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公司董事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规范运作,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推动公司子公司更好地完成“十四五”科研生产任务,增强子公司经营效益和发展后劲,中航机载拟使用自有资金16,000万元对持股80%的控股子公司陕西华燕航空仪表有限公司(简称华燕仪表)进行增资。公司关联方中航电测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航电测)持有华燕仪表20%股权,拟使用自有资金4,000万元对其进行同比例增资。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本次公司与关联方对华燕仪表进行同比例增资,不影响公司对华燕仪表的持股比例,符合公司的战略布局和发展规划,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拟签署的附生效条件的《增资协议》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可能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华燕仪表进行增资,有利于华燕仪表更好地完成“十四五”科研生产任务,增强华燕仪表经营效益和发展后劲,符合公司的战略布局和发展规划,对公司目前财务情况无不良影响。本次公司与关联方对华燕仪表进行同比例增资,不影响公司对华燕仪表的持股比例,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依法进行了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综上,我们同意《关于审议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与会董事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于卓、张灵斌、张红、蒋耘生、杨鲜叶、张彭斌、徐滨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均投了赞成票。(见同日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监事体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航机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23年度第六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3年10月20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各位监事。会议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表决的截止时间为 2023年10月24日12时。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5人,实际表决的监事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航机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记名表决的方式,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1、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每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情况等事项;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为推动公司子公司更好地完成“十四五”科研生产任务,增强子公司经营效益和发展后劲,中航机载拟使用自有资金16,000万元对持股80%的控股子公司陕西华燕航空仪表有限公司(简称华燕仪表)进行增资。公司关联方中航电测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航电测)持有华燕仪表20%股权,拟使用自有资金4,000万元对其进行同比例增资。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与中航电测对控股子公司华燕仪表进行同比例增资,有利于增强华燕仪表经营能力和发展后劲,本次增资方式及定价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都同意本次增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