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单位拟于近期展开《通讯服务项目》收购,依据本单位《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将收购内容及成果公示如下:
31张4G/5G卡的12个月服务(每月每张卡包括国内流量60G;通线月1日至 2024年10月31日。
本公示期限为三日,公示期为2023年10月20日至2022年10月22日。公示期内如有贰言,贰言人应当在公示期满前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收购法令》和《深圳市经济特区政府收购法令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要求,填写质疑函并递送至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1080办公室。联系方式。
时间:2024-12-22 01:47:05 点击:46 次
本单位拟于近期展开《通讯服务项目》收购,依据本单位《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将收购内容及成果公示如下:
31张4G/5G卡的12个月服务(每月每张卡包括国内流量60G;通线月1日至 2024年10月31日。
本公示期限为三日,公示期为2023年10月20日至2022年10月22日。公示期内如有贰言,贰言人应当在公示期满前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收购法令》和《深圳市经济特区政府收购法令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要求,填写质疑函并递送至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1080办公室。联系方式。